淮阴工学院为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0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11年9月,被选为“计划教育和培训优秀工程师(PETOE)”试点机构。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
学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两个校区,校园占地2070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62个,研究生专业1个,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389人,其中专任教师1068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454人,博士、硕士958人,研究生导师275人,其中兼职博导10人,企业导师55人。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发展,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30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近三年有近200名学生出国留学,有100多名教师赴国外进修、访学,并长期有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专家学者来校任教或讲学。
2017年我校与法国洛林大学、爱尔兰塔拉理工学院、台湾中华大学等国(境)外高校继续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一、招生人数
10名
二、招生专业
三、申请人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定向(委托)培养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工等。
2.校外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
3.语言要求:以法国洛林大学、爱尔兰塔拉理工学院官方要求为准。
四、申请时间
全年
五、申请程序
(一)本校研究生和教职工:
1.提交《淮阴工学院国(境)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Ⅰ)》、申请高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至所在学院。
2.学院选拔推荐。
3.申请表提交研究生处。
(二)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
1.提交《淮阴工学院国(境)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Ⅱ)》、申请高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至学科(专业领域)所在学院。
2.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员面试考核。
3.申请表、考核表提交研究生处。
六、录取及入学时间
1. 国际合作交流处与国(境)外培养高校协商确定拟录取人选及赴外时间。
2. 国际交流处负责指导参加国(境)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办理赴外学习的相关手续。
七、导师配置
我校为每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配备一位兼职导师,与其保持联系,进行学业指导。
八、相关费用
为尽量减轻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外学习期间的费用负担,学校资助其在外学习期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签证费、体检费以及每年一次往返的交通费),生活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