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7〕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考试定于6月17日至1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月17日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8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3月20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经专用工具处理后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老考生(见报名表上的标注)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截至4月16日止(报名表供留存备查)。
新考生(含省外转入的考生,见报名表上的标注)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于3月28日至30日携带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报名表”和“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相应证件和复印件等资料,到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办公楼主楼302室(0579-82469618)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4月10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交费。
报名交费成功的新老考生可于6月12日至1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点设在金华市。
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如发现填报信息有误,新考生可再次登陆修改,但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以最后一次打印为准;老考生必须在点击“确认”前修改。新考生在递交审查资料后、老考生在点击“确认”后,报考信息不得再作更改。
上述有关报考条件、获得证书条件、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收费标准、报名程序及流程图、工作年限证明、交费通知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具体报考事项见浙江人事考试网“考试文件”或“办事指南”栏目相关公示。
三、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由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再在“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当场向报考人员告知不通过理由。
四、考试资料。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可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电话:010-58124852、 58124840、58124841、58124842。
五、成绩公布。考试成绩在国家有关部门确认或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六、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交费和报考资格审查时,务必认真核对报名和交费信息,提供真实齐全的审查材料。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级别、选错考区或报名点、未交费、审查材料不真实或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信息联络、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各市人事考试和民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对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对主观违纪的,按我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规定(浙人社发〔2014〕140号)处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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