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考生要经笔试和面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500分,笔试满分为150分,占30%;面试满分为350分,占70%。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
(一)奖励加分:农村户籍考生,在总分成绩基础上加50分。
(二)退役士兵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关于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实行优待政策。
(三)其他
1.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
2.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高考,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3.征集志愿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10日;(2)确认时间2017年4月12日。
4.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到毕业学校领取,考生在开学后交班主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