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为进一步充实如东高新区农村青年干部力量,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村干部20名左右。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能够全职从事为农服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志于带领群众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
2、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有较强的谋划发展和组织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女可放宽至35周岁,男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市场经济意识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有创业项目、有较高创业收入的优先。
5、党员、退伍军人、有三年以上涉农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道正派,作风民主,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设定及待遇
(一)岗位设定
本次聘用的人员,主要从事农村矛盾化解、信访维稳、违建监管、秸秆禁烧、土地确权、环境污染整治、各费收缴等工作。
(二)待遇
1.按月发放基本报酬;年终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情况发放考核报酬。
2.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报酬。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7日。
3.报名地点:如东高新区党务科(原掘港镇人民政府二楼)。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女士,0513-88158016。
4.报名人数需达到1:5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
(二)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设定及格线。
(三)面试
笔试及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通过后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高新区公示栏及各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如东高新区统一下发可试用通知,试用期三个月。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如东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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