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二、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对象:
面向社会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3、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上进心,善于学习,有很强的团队意识;
4、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民建或道路桥梁工程相关专业;
5、会熟练使用OFFICE、CAD等办公软件;
6、有工程管理经验和佛山户口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
报考者需填写《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在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打印),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和有关工作资历证明材料,2张近期同底小一寸免冠彩照,所有证件要求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一)报名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
(二)报名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314室,报名咨询电话:0757-83211322。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向招聘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招聘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
依据有关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履行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不胜任的,予以辞退。
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