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针对贫困生有哪些资助奖励政策?
答:学院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1)学院设一、二、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和国家助学金(4500元/学年或2300元/学年)。
(3)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入校第二学年开始,本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银行审批,可以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可贷款总额不超过6000元(其中学费贷款最高为5000元)。
(5)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