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度省级以下邮政监管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此次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25日24:00,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截止到5月27日。25日报名系统关闭后,考生将不能再补充个人信息,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也不能再选择填报其他职位。为便于广大考生更好地填写个人信息,便于招录机构准确审核考生资格,在总结前一阶段审核情况的基础上,将考生填写“个人详细信息”的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广大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注意按照要求填写,提高审核通过率。已经填报尚未审核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前按照职位要求及时补充个人信息,避免信息不充分导致的审核不通过。
一、考生在报名前应当仔细查阅《招考简章》中关于各职位的各项要求,报考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各项能力要求及其他要求。各项要求均完全符合方能通过审查。
二、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根据职位要求,在个人信息中主动填写反映职位要求的各项信息,便于审核。例如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在备注中填写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财务工作经历的,应当在工作经历中主动填写具体的岗位信息。岗位名称不能反映工作内容的,应当进一步补充工作内容。
三、各项信息的填写应当规范。
1、专业应与学历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不能用学位证、院系名称代替,也不能增加“方向”等学历证书上没有载明的文字。
2、要求英语水平的应当填写具体的考试名称和分数,如“大学英语*级合格”、“大学英语*级***分”。而不是简单的“熟练”、“四级”等。
3、要求计算机水平的,应当写明“国家*级”或“省*级”。不能简单填写“二级”等。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习经历,应当在学习经历后注明,便于对工作经历的审核。
五、考生填写“个人详细信息”时,因填报内容较多,容易出现填报超时的情况。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六、请广大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国家邮政局人事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