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聘用制研究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经济类、数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有课题研究、规划编制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周三)至 3月22日(周三)。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nbascdbgs@126.com,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打印准考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智能经济、工业经济、智慧城市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题型以论述题为主,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用工形式为第三方人才派遣;年收入10万元以上(需达到考核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74-89188954,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市智慧城市规划标准发展研究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