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各相关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2017年我校共有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指标,现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4日。
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10-62321818
校纪委招生监督电话:010-62321645
北京市教育考试研招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