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教育部于2017年3月15日公布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理学、医学和公共卫生基本要求见下表:
学科门类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理学 | 290 | 39 | 59 |
医学 | 295 | 40 | 120 |
公共卫生 | 295 | 40 | 120 |
*理学包括:077802免疫学、077803病原生物学、077806放射医学
*医学包括:100401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100405卫生毒理学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3、4月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材料
请所有达到教育部“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点击此处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
2.《个人陈述》(点击此处下载),要求打印后手写并签字;
3.本科成绩单:非应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红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待录取后,入学报到时查验学历、学位证书);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完成的科研成果等(非必须)。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寄送至考生报考的中心(所),通讯地址详见附表。信封上请注明“2017硕士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务必于2017年3月24日前寄出材料(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未寄出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为保证材料按期到达,建议寄特快专递。
二、复试相关事项
(一)第一志愿复试资格
我中心实行差额复试。达到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我中心将通过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公布第一志愿复试名单。复试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果考生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考生尽快告知报考的各所(中心)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
(二)复试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详细规定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发布)
2.参加复试的考生届时须携带硕士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有以上复印材料的原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6张备用。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体检
复试期间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复试结束后通知。
(四)调剂复试
中心内部调剂、外校生源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将于近期在本网站发布。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