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简章报名程序进行。
2、重要时间点: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4月5日
(2)确认志愿时间:2017年3月16日—4月5日
(3)初审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4月30日
(4)确认考试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22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10日
(6)报到时间:2017年6月10日(8:00-19:00)
(7)考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3、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初审结果、入围资格名单均通过报名系统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我校自主招生限报2所学校。
5、申请表、成绩信息、综合信息等必须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考生若高中阶段就读于不同中学,就读过的中学都须签字盖章。
6、纸质材料须通过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其它快递形式学校收发室无法签收;截止时间2017年4月5日(以寄出时邮戳为准)。
7、专业填报说明
我校按学科专业分为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三个专业类别。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任何一类,但每位考生只能在同一类别的专业中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文科类考生只可填报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大类。理科类考生不能填报“文科”类别,文科类考生不能填报“理科”类别。
经济管理类是按大类招生,经济学类下设能源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工商管理类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考生入校后,在大一学年末可申请转大类,大二学年末可申请选择大类下的专业。
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可以参加创新计划实验班选拔,允许在大一学年末按照学校规定申请转专业。
8、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
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报考理工一类,选考科目为化学;报考理工二类,选考科目为物理;报考经济管理类选考科目化学、物理均可。
9、自主招生选拔的考试方式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文科笔试科目为语文,理科笔试科目为数学。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
浙江省、上海市生源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
10、面试分组:
面试分为:理工一、理工二、经济管理类三大类。
理工一:侧重考查数学与化学知识;理工二:侧重考查数学与物理知识;经济管理类:侧重考查综合知识。
11、我校自主招生考试统一在校本部举行,不在京外另设考点。
12、自主招生考生专业的确定
根据考生所报的专业志愿和考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类别认定考生的专业。考生请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13、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其成绩满足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按要求进行志愿填报,方可享受我校自主招生优惠政策。自主招生计划不占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