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以及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师教育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组织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各小组职责按照学校招生办法规定执行。
2.复试前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以及拟调剂生源等,学院将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拟调剂生源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本年度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秘书及时通知到考生,同时告知考生参加复试的注意事项。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比30%,综合能力占比6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10%。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科目同《江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笔试试题由复试工作小组以“命题小组”形式进行,命题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严格笔试试卷保密工作,并及时将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点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2)采用题库试题考核方式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80%;
(3)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之前实习以及发表论文、参加课题研究等科研情况,占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的10%。
其中对于(1)(3)项的审核由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并由复试工作小组以百分制判定成绩。面试试题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以试题库形式进行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指定的两位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外语应用能力的本院教师负责并单独完成考核和成绩判定。本项测试要求考生能用外语回答主考教师提出的与专业学习有关的问题,主要测评点在考生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运用外语辅助专业学习的能力。
3.面试在学院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少于2人。
(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学院对所有面试环节进行全程录像。
三、复试具体安排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
复试时时间: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2017年3月22上午8:30,学术研究生:2017年3月24上午8:30,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2017年3月25日上午10:00,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同时应准备以下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面试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复印件不再退还。):
1.应届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思想品格考核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历届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品格考核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
4.加盖有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专业实践能力证明材料、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科阶段主持或参与项目证明、发表的各类文章等)
四、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
1.复试前考生须填写《江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心理、认知、道德品质、知识和能力结构等存在明显缺陷的考生,复试小组有一票否决的权利。
3.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分×50%。
4.录取排名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分别进行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录取名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1)学术型(040100教育学)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5人,以一级学科分配招生指标,复试比例:1:1.2; (2)教育硕士(045100教育)(全日制)招生计划为28人。教育硕士(045100教育)(非全日制)招生计划50人,复试比例:1:1.5左右,录取名额不按照比例分配到各专业(领域)。
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