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省属监狱系统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见附件1)。
二、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请于2017年3月22日早上8:00至下午15:30到紫荆山宾馆(金水路8号)1号楼3楼第三会议室(地址:郑州市金水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只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面试资格确认时,应试者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职位要求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的,还须提交其四级或八级证书。
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须提交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须提交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等有关材料。
四、不得报考情形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不能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河南省省属监狱系统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所有招录职位均须进行体能测评,参加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将在面试后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请提前做好体能测评准备。
2、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3、因面试地点在开封市 (面试通知单已注明),建议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以免耽误面试。
4、为确保考试录用工作顺利进行,请考生每天关注河南监狱网(网址:http://www.hnjyw.gov.cn),并注意时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今后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均在河南监狱网上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面试确认时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3月21日17时前传真至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传真:0371-65899352)。
6、各招录单位政治处联系电话(请应试者及时与所报考单位政治处联系,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
省第一监狱政治处:0371-22726683;
省第二监狱政治处:0373-3861036;
省第三监狱政治处:0374-8217101;
省第四监狱政治处:0379-62133630;
省女子监狱政治处:0373-5092520;
省平原监狱政治处:0373-3962821;
省焦作监狱政治处:0391-3593007;
省洛阳监狱政治处:0379-62385251;
省豫西监狱政治处:0379-62386975;
省三门峡监狱政治处:0398-2719266;
省豫中监狱政治处:0371-62398890;
省郑州监狱政治处:0371-69812533;
省新郑监狱政治处:0371-68336622;
省许昌监狱政治处:0374-2595022;
省周口监狱政治处:0394-8796040
省豫南监狱政治处:0396-2201129;
省信阳监狱政治处:0376-7616027;
省豫东监狱政治处:0370-2599727;
省郑州未管所政治处:0371-65522339;
省郑州女子监狱政治处:0371-56527018;
省监狱管理局联系电话:0371-65899842、65899522。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