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社保业务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愿意为社会公众服务,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学习意识强,形象好,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国公民。
(二)热爱社保工作,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有良好的协调、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电脑,打字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
(四)其他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社保经办工作经验或计算机类专业优先。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投递简历资料报名的方式。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请将简历(内容需要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打字速度、特长、学习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含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计生证明等)的扫描件、一张生活照投递至邮箱:gzhzsb@163.com。
四、待遇福利
(一)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
(二)试用期满之后根据单位工资制度进行调整。
(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休假等福利按照有关国家政策文件执行。
五、有关事项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将应聘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海珠区宝岗大道137号金龙大厦11楼
2、联系电话:020-34381159
3、联系人:文小姐
海珠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