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学院共有上线统考生197人(不含41名推免生),其中矿产普查与勘探121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41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位)6人,地质工程(专业学位)29人。
一、 录取原则
今年我院招生指标为180人(含41名推免生和139名统考生)。其中学术型90人(含41名推免生),专业型90人。
我院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笔试100分(同等学历及跨专业考生专业课加试与专业课笔试成绩计平均分),外语口语、听力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成绩共计300分,复试环节中单科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合格者按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加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调整
所有录取统考生中,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原报考专业不做调整;其他报考学术硕士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排在前49名的考生录取为学术硕士,从第50名开始及以后的将被转为专业学位。
其中,初试报考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术)的考生调为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硕士),初试报考矿产普查与勘探的考生调为地质工程(专业硕士)。
三、指导教师招生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硕士导师49人(含3名外聘导师),按学校规定每个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对科研项目较多,经费较充足且报考合格生源较多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外聘导师限招专业学位硕士。
按此原则现规定每个导师限招5人,最多不超过6人(仅限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生),所有在职导师至少招1名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年完成课程学习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到企业做毕业论文。请在录取时确定外送学生名单。
首次招生的新指导教师最多可招3人。
外聘导师最多可招2人(专业学位)。
合格生源不足5人的导师向内调剂接收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
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拟录取名单中自已的拟录取专业,如果与自已所报专业不同(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代码不同),请尽快进入调剂网按拟录取专业进行调剂,并及时回复系统提示,直到“拟录取”被接受才算完成。
如果不及时回复,按放弃调剂处理,不予录取,录取名额将向后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