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计划
2008年富源县招考教师执行编制计划693人,其中就业考试招聘435人,高中教师217人,初中教师77人,小学幼儿教师141人,2007年支教期满参加就业考试招聘258人。
二、招考岗位设置
高中教师217人(语文32人,数学34人,英语30人,物理19人,化学21人,政治9人,历史16人,地理14人,生物21人,音乐4人,体育5人,美术4人,计算机7人,心理咨询1人)。
初中教师77人(语文9人,数学10人,物理8人,化学9人,政治5人,历史9人,地理10人,生物9人,音乐2人,体育4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小学幼儿教师141人(语文46人,数学46人,英语20人,音乐9人,体育10人,美术3人,计算机5人,幼教2人)。
2007年支教期满参加就业考试招聘258人(县一中20人,县二中2人,县三中3人,县胜境中学43人,后所镇22人,墨红镇19人,大河镇15人,营上镇20人,竹园镇13人,富村镇24人,黄泥河镇19人,古敢水族乡19人,十八连山乡22人,老厂乡17人)。
三、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
(二)对象:初中、高中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招考高等师范类往、应届毕业生;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全县招考持有派往富源县的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中等师范学校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其它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往、应届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类毕业生)。
(三)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具有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招考岗位要求符合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15日至7月18日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
五、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两张。
(二)高学历层次的报考低一学历层次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教学岗位须相同或相近,报考同一层次的须所学专业与教学岗位相同,学前教育、幼师专业的只能报考幼儿教学岗位。
(三)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教学岗位,不得兼报,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其中,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只能按协议规定报考相应岗位,未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只能报考空缺岗位。
(四)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必须具有中师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高中岗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面向全国招考,考生若被录用,改派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
报考高中教师且与县直学校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其考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以上水平,否则不予录用。
(五)外地生源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若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与富源户口居民结婚、户口迁入富源县且结婚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条件。
(六)2007年支教期满的考生,若选择就地录用,可报考原支教乡(镇)中小学相应的专业学科教学岗位,其考试考核成绩须达到及格分及以上水平,否则不予录用;若不愿就地录用的,可报考其他乡(镇)的相应教学岗位,加5分参加录取。
(七)考试时间:8月4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地点届时通知。
(八)考试科目设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教法技能四个科目。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合卷总分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与教法技能合卷总分150分,专业知识100分,教法技能50分。
(九)考核:确定拟录人员后于8月17日至18日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为100分,80分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以录用,不足名额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录用
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张榜公布,无举报或举报经核实无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招考计划和调剂原则,经考核、体检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与县直高中签订就业协议的除外)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富源县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