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原则及拟录取名单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上述名单为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批准的名单为准。
二、体检工作
凡进入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港澳台及推免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具体要求:
1.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校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检表》(见附件);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医院进行;
3.考生于体检前在《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上贴好照片,填写有关栏目;
4.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严重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
5.《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第三页末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6.《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务必于4月20日—4月3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需注明“硕士研究生体检表”。
三、签订协议书
凡被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根据自己录取的类别下载相应《协议书》(见附件),并按照要求填写、盖章。并于4月20日—4月30日用“邮政特快专递”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需注明“协议书”。
四、其他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总分未达到统招硕士国家分数线者(艺术学、艺术≥335,工学≥265),须到中央民族大学预科学习一年。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邮编:100102
联系电话:010-64771552 / 64771056
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