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单公示期:4月12日-4月21日。
2、此拟录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且通过体检,通过者方可确定最终录取。
3、拟录取考生登记填报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4〕5号)第五条“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的规定,被中央民族大学录取的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需在我校预科教育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培训,同时,根据文件第五条“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规定,被我校录取的201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分数线)和我校复试录取要求的,免预科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具体见拟录取公示名单中“是否免除预科培训”列表)。
5、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反映。举报信箱:北智楼316室研招办门前意见箱,电话:010-68938990,电子邮箱:6893254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