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公布为拟录取,待有关主管部门对拟录取数据审核批复无误后以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最终录取。凡发现考生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情况,我校有权随时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二、我校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约为五月底至六月底。届时还会发布考生查看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地址等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并按要求办理,否则造成影响录取或报到的结果,责任自负。
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请点击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 ,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用顺丰快递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启铸恭温楼E210研招办蔡老师(收),联系电话:010-83951759。考生与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等材料,或未能按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造成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四、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17年4月20日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中需写明放弃原因,并注明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拟录取学院、拟录取专业及本人手机号,由本人亲笔签署姓名和日期。
五、体检结果为“待复查”、“未体检”的考生,请根据《我校2017级待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补体检及复查通知》于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六、入学须知、收费通知等均随录取通知书发放,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学报到、缴纳学费等准备。
七、公示期为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10-83951759,yanzhaoban@cueb.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10-83952130, jw@cueb.edu.cn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