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环保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率,经区政府同意,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环保协管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协助基层环境管理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监管及监测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敬业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环境保护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包括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等专业)、法学专业;能熟练操作电脑。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环保事业,能吃苦、肯钻研。
5、有环保工作经历,熟悉化学分析、仪器分析等实验室工作,有驾照、会驾驶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天河区环保局四楼办公室(东郊工业园建华路89号)。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个人大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现场报名提交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文化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试及写作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分。
5、根据笔试成绩高低,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60%比例计入总分。具体面试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情况,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六、待遇:聘用后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规定实行薪金制,其薪金由基本工资、津贴(职称或技能等级津贴、学历津贴、工龄津贴)组成,聘用人员按类别执行相应的薪金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
(联系人:李红芳林希丹,联系电话:020-85553296)
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