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7年4月24日—4月26日
2、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二、复试基本内容
1.资格审查: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查验提前毕业考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及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查验持国外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查验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思想政治情况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学术水平考查: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专业外语按可采用面试、笔试形式,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在面试时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可采用面试、笔试或面试+笔试方式。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笔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需要上交由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公章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分党委或党总支出具上述证明材料),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还要对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由本校校医院进行体检,4月24日上午8:00-10:30,进行血常规等项目检查(需要空腹),下午1:30-5:00进行X射线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人员名单及复试安排由各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上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复试资格。
2.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下载本人考生报考登记表。
3.将本人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考生、国外学位获得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外学位获得者)、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或在学硕士生)、硕士学习成绩单、两份专家推荐书(本专(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思想政治情况表、以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一同附在报考登记表后。连同上述材料的原件在复试时上交查验,供复试时参考。
4.上报考学院查看复试具体要求,按要求前来学校复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