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招考办,全市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对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的要求,青岛市招考办在对申请特殊考生资格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查,现对2名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5月3日,为期10天。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市招考办当面或通过电话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各区、市招考办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考办。各区、市招考办,各有关学校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后,省考试院将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复审,最终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青岛市招考办受理电话:85786211,办公地址:市南区鄱阳湖路5号甲。
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附件:
1.青岛市2017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公示名单(二)
特殊考生类型:加分或降分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17370283110450 | 庞超 | 男 | 山东省平度第一中学 | 华侨子女 |
特殊考生类型:优先录取
考生号 | 姓名 | 性别 | 毕业学校或单位 | 特殊考生种类 |
17370281150109 | 于田玥 | 女 | 山东省胶州市第一中学 | 一级残疾军人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