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兰州新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4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有政工工作经历的复退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党务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记录的;④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彩虹城b区东南角)。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6张。
4.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供资料齐全、真实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提供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数达不到拟聘用人数1:3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调剂解决。如经调剂解决还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最低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相应减少聘用人数名额。
(二)考试与考察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党务基础知识和党章、党规相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由新区组织部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进行核查。考察中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录取或与工作岗位不匹配的情形,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体检,并在兰州新区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党建专干签订年度《派遣协议》,并组织参加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到兰州新区工商、民政部门工作,工作期间自行解决食宿问题。招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与被聘用党建专干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可续聘,每次聘期不超过一年。对经年度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党建专干工资待遇参照《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兰州市两新组织党建专干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合格后,增加考核绩效工资,并根据年工资总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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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组织部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建专干报名登记表
咨询电话:
兰州新区组织部: 张文芳 0931-8255997
兰州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杨 晨 18209313457
兰州新区组织部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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