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历史、地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各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6年5月24日至1999年5月24日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地理科学类专业(按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对口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的对口专业报考)。
3.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4.历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硕士研究生允许聘用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 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到庆元县教育局会议室(濛洲街222号新公共服务中心20楼)进行现场报名,并上交以下材料:
①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2017庆元县公开招聘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报名表》、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历届毕业生需提供《2017庆元县公开招聘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④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1:3的将不开考或核减相应的计划数。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②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④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用上课的形式进行。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按考生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若有放弃,是否递补由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 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4.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应届毕业生一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 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