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通告及招考计划,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五、我保证符合招考通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聘用等的相关后果。
2、本人对由系统自动给定的个人信息泄露产生的后果负责。
3、在本次聘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的人员,将处以3年全州范围内禁考事业单位的处罚。
4、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禁止参加3年全州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第4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罚。
6、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