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招聘城管执法队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善于与人沟通交流,口头表达能力较好。
(四)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能适应夜班和加班。
(五)本街道户籍人员优先考虑,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考虑,个别有专业特长者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5月24日至5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神舟路北伴绿路11号B栋3楼;报名联系人:蔡小姐020-8251076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大专或以上随附学历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红底照片2张参加报名,同时填写《报名表》,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三)复审与录用
1.复审。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体检。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分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公示。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街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若无收到影响聘用的举报或异议,街道将拟录用人员予以试用,试用期一个月。
4.入职。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