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和《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16〕29号)要求,本着招生工作稳定、连续、规范和适应形势的原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通知》(教学厅[2017]4号)执行,并按全省招生工作统一安排做好计划的编制、公布与管理。
(一)计划编制
录取批次编制
(1)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分5个批次编制: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每批次分若干段,个别段内设置若干层。
提前批次:A段特殊类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以及有政审、面试、体检、定向等特殊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B段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C段国家专项(省属院校)、D段地方专项、E段精准扶贫专项、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本科一批:G段自主选拔招生(含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H段普通类及民族班、I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J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K段其他类。
本科三批:L段普通类及民族班、M段其他类。
高职(专科)批:N段特殊类(层一: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层二:公安、空中乘务、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残障生,层三:直招士官)、O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艺类(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P段其他类。
(2)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艺术类高职批(专科)。
(3)体育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体育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类高职批(专科)。
(4)中职生招生来源计划分3个批次编制: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批(专科)。
(5)特殊类型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根据相关规定、计划来源和录取要求等,分别编制在相应批次相应段内。
(二)招生来源计划公布
2017年甘肃省高校招生来源计划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下册)》中公布。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文化课全国统考
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点设在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
(二)考试科目和计分
1.文史类和理工类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文)、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数学(理)、外语(120×1.25)各科满分为150分,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为各科目成绩相加之和。
2.中职生
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执行。考试科目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考试内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2016]15号)执行。
(三)考试组织与管理
普通类文化课考试
我省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及部分科目自主命题,考试的组织与管理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全部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统一使用文具,具体事宜按《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统一使用文具的通知》(甘招办发[2011]77号)及补充通知执行。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一)普通高考成绩查询。通过县(区)招生办查询;选择拨打移动12580信息服务中心、电信168声讯台、联通1161148查分热线进行查询;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免费查询,网址:http://www.ganseea.cn。
(二)中职生专业考试成绩公布。2017年6月中旬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和甘肃职教信息网(http://www.gszjxx.cn)公布。
(三)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
(四)考生对成绩有疑问时,可到报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申请查核考分。查核考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评、漏统计。对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查核范围。查分过程中,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负责查核,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九、填报志愿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部分批次投档录取实施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填报志愿的办法、要求及操作流程按《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一)网上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1)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直招士官)、O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均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除外。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2.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27日20:00。
填报批次为:本科提前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高职(专科)层次的直招士官生、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空中乘务类层次相关专业、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农村医疗专项及精准扶贫专项等志愿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K段)后单独设置页面。
第二次填报:8月4日20:00 -8月6日14:00。
填报批次为:本科三批(本科三批文理类、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高职(专科)批(含体育艺术高职(专科)批、中职生高职(专科)批)。
3.填报要求
(1)在我省网上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按填报志愿的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认真阅读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详细研究招生计划来源说明,该说明具有明确的政策指导意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关闭后,考生所提交确认的志愿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予补报。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按考试科目类别分:理工类、文史类、体育(文/理)类、艺术(文/理)类、中职生类等。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计划列在提前批次A段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文理类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专业和计划列在高职(专科)批次N段文理类的空中乘务相关专业,仅限参加了西北师范大学空中乘务面试的考生填报,采取“1+1”顺序志愿模式。此类考生在同一批次的不同志愿中可以根据本人成绩填报其他艺术类专业但不能与其他普通文理类专业交叉混报。本科层次征集志愿时间与体育艺术类专业征集志愿同步进行,高职(专科)层次只征集一次志愿,征集志愿时间与普通文理类第一次征集志愿时间同步进行。
(3)藏文民语类考生可根据“双记总分”办法产生的两种总分成绩,考生结合考试成绩、本人意愿自行决定填报普通类高校或民语类高校志愿。
(4)参加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及高校专项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段(G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5)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及空中乘务类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K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单独设置填报页面。
(6)凡填报定向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根据招生院校的要求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二)征集志愿
1.征集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次(C段、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一批(G段)等两个批次3个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2.征集次数及范围
本科提前批:
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含20分,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
H段和I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H段中省内院校民族班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含40分,下同);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
J段和K段(2次):
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J段中省内民族院校征集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
L段和M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M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
N段面向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征集一次。
O段和P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P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按征集后的志愿适当降分。
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各段征集1次志愿,征集志愿的具体实施办法按体育艺术类录取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征集志愿设置
实施平行志愿的本科提前批(B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本科一批(H段)、本科二批(J段)、本科三批(L段)和高职(专科)批(N段(直招士官)、O段)征集志愿时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本科一批(I段)、本科二批(K段)、本科三批(M段)、高职(专科)批(P段)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
4.征集志愿时间
详见《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5.征集志愿投档要求
实行平行征集志愿投档模式按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00%比例投档。
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三)组织分工
1.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各级招生办按照分工及职责负责具体实施。
2.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整体组织工作;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县(区)志愿的网上填报工作,并及时传达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实时监控辖区内各县(区)志愿填报进度;县(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培训、实时监控辖区内志愿填报进度,提供网上填报志愿所需的网络环境。
(四)填报地点及网址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主页是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按志愿填报系统要求和提示登录页面进行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填报网址:http://www.ganseea.cn。
2.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
十、录取
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一)录取时间
7月5日开始,8月26日结束。
(二)分数线公布
全省录取分数线将分两次确定,两次公布。
第一次:划定本科一批、二批、三批、高职(专科)批,中职生本科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中职生本科批(三本院校)、中职生高职(专科)批、旅游管理类(航空服务校企合作培养)以及民族院校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次:在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汇总后,划定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分数线。
(三)投档原则
1.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解释。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检查我省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高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高校录取工作要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院校沟通和协调,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招生院校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无效。
各种特殊招生,须经过教育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保证考生正常电子注册。
3.高校根据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教育考试院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并在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和高校协商意见执行调整。
4.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投档,即:由高考成绩总分加上全国性照顾政策分值后生成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在对考生排序时,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投档程序
1、提前批(A段、B段、C段、D段、E段、F段),按照“段段清”原则,按段的编排顺序投档,先投A段,A段单独征集一次,再分别投B段、C段、D段、E段、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C段不征集,F段(层一:革命老区专项)结束后,B、D、E、F段(层一)统一安排征集一次,最后投F段层二:省列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本科)。
2.本科一批(H段、I段)、本科二批(J段、K段)、本科三批(L段、M段)、高职(专科)批(O段、P段)投档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征集志愿仍然先投放普通文理类及民族班段,再投放其他类段。
3. 高职(专科)批特殊类N段投档顺序:本段内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设置,按照“层层清”原则,先投层一: 定向计划(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专科)院校,再投层二:公安武警类、空中乘务、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科)及精准扶贫专项(专科)等计划,最后投层三:招收直招士官院校。
4.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
5.填报高职(专科)层次的定向(警犬技术、国内安全保卫)、农村医疗专项、直招士官、公安武警类、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少数民族紧缺人才专项、精准扶贫专项及空中乘务类相关专业等志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K段)后按院校专业按计划性质类别分三个层次顺序单独设置填报页面,录取在高职(专科)批(N段)。
(六)高校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加盖省招委会录取专用章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领取纸质档案。县(区)招生办检查“三证”后,调阅核准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考生录取信息无误后,发给考生纸质档案,考生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高校凭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学手续及户籍登记等手续。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协商妥善解决。
(七)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录取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参加远程网上录取的高校,应提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络人等,加强通讯联络,使网上录取畅通无阻。
(八)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擅自录取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先招生后审批,不得通过中介组织招生,不得乱发《录取通知书》。
(九)报到与注册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报到。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生源所在省教育考试机构。录取后确定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要及时和录取院校联系,避免招生院校网上注册学籍。如因考生上一年度录取后不报到而影响下一年度再次录取注册的,由考生负责承担。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的考生,如果没有报到入学,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院校提供,若学校以考生诚信缺失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