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拟录取为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考生,依据录取学习方式分别下载填写《扬州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和《扬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请于6月5日前将协议书签好后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一式三份)
邮寄时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其他私营快递邮寄,以免遗失。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5009
电话:0514-8797921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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