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2” 对口本科报考条件、报名及填报志愿
报考考生需参加2017年夏季高考,按专科(高职)批填报志愿,考生成绩需达到山东省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下50分 (含)之内,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高考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前三年在我校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后两年到山东中医药大学学习。
二、普通专科报考条件、报名及填报志愿
参加2017年全国夏季高考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及参加2017年全省春季高考的中等专业、职业应、往届毕业生。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外省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报名。立志于祖国中医药事业并有意到我校深造的考生请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三、录取
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招办)的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录取时间为8月份,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
四、奖励、助学政策
学生在校享受省教育厅规定待遇,学校有完善的资助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奖励,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包括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三档。享受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35%以上。
五、费用
根据山东省规定(鲁价费发[2013]136号、鲁政办发[2000]68号、鲁价费发[2001]219号),普通专科(夏季高考)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400元,对口高职专科(春季高考)各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分年度交纳,其它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毕业生待遇及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各门功课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经有关专业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取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验印并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劳动技术等级证书。毕业后实行自主择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广开就业渠道帮助毕业生就业,学生就业后享受专科毕业生的各项待遇。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考试升入本科院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