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镇人民政府工作力量,更好地服务竹园人民群众。经竹园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建办工作人员3名,人居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弥勒市辖区内户籍人口。
(三)大专以上学历,经建办工作人员需理工学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类专业、人居办工作人员需理工学专业。
(四)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在35岁及以下,限男性,有驾照优选考虑。
(五)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数据表格处理、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聘用后工资2500元/月,年底根据工作实绩,考核后给予适当奖金。
(二)可在政府食堂就餐,按200元/月缴纳伙食费;非竹园籍人员可安排宿舍。
四、选拔方式
先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通过的安排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情况,择优安排部分人员参加面试,最后根据面试成绩情况,择优安排试用。
五、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资料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6月11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发在邮箱即可。
报名邮箱709420366@qq.com。
六、报名咨询电话
陈老师0873-6361301、15126156215
七、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
八、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一)对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二)每年镇党委、政府将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九、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本简章由竹园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2、竹园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专业指导目录(点击下载)
中共竹园委员会
竹园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