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安局2017年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方案》,现对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6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传真等方式向深圳市公安局反映(受理电话:0755-84465055,传真:0755-8249870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发现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拟选调人员的资格。
另,请拟选调人员加紧办理档案转递工作,如自开具调档函3个月后仍未转递档案,将按取消选调资格处理,由此产生职位空缺,将视情开展递补。
最终选调结果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为准。
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