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机关实验幼儿园系义乌市妇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幼师2名。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工作服从安排。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义乌户籍(义乌生源的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也可报考),具有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6月29日8:30—17:00。
地点:义乌市机关实验幼儿园办公室(稠州中路381号),联系人:陈加英、沈巧玲;联系电话:85321455,13588681590、13735651062。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报考)。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分别按70%和30%计入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分弹、唱、跳、画、说课5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体检
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4.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5.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妇联网(网址:http://fl.yiwu.gov.cn)公示7天。
6.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高校应届毕业生至2017年7月31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报考。
本次招聘过程信息指定在义乌市妇联网(http://fl.yiwu.gov.cn)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义乌市妇联办公室:8552255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义乌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