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考生清楚地了解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情况及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241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普通高职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五条 录取规则
1、提档比例:视各省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一般控制在120%以内。
2、经全国统一高考后,按生源所在地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
4、根据生源结构、数量,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可对生源计划、招收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5、凡未经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院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一律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对待。
6、学院所开设的各专业,文理兼收。
7、考生进校后,在规定的范围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满足专业调整的要求。
8、各专业的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物价局的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 800元/年。(如有变化,将按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第七条 助学措施
1、奖:成绩优异者可获奖学金。
2、助:除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以外,学院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补:学生家庭如遭遇突发性事故造成经济困难而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者,可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
4、减:对个别家庭极其困难而学习十分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减免部分或全部学费。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学院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可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校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名胜区
邮编:338015
电话:0790-6855226
传真:0790-6855226
网址:www.jxyj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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