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贵州省2012年选调生体检的考生中,有部分考生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的有关指标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体检结果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指标要求的考生,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7:30分前,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复查,未按时提交书面申请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复查,体检结果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二、体检复查时间为2012年6月28日,请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7:30分在省委大礼堂门口(甲秀楼往省委方向500米)集中,统一组织乘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复查,请务必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三、体检复查的前一天晚餐宜清淡,勿饮酒,不吃火锅、麻辣烫之类的腥辣食品,不要服用甘草制剂,维生素C类药。晚上8:00钟后禁食及禁饮含糖饮料,体检复查的当天上午需空腹参加,体检复查前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复查结果,并请考生注意个人卫生。
四、本次体检复查只收取需要复查项目的单项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2年 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