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播电视台下属单位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成立于1991年,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6名。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运行和维护市广播电视数字微波网络,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为突发自然灾害等特殊时期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保障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员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和人数
广州市广播电视微波总站资产管理员1名。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
4、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人员,已实际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人员除外),并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3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5日下午5: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7年7月3日上午9:00至2017年7月6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才能开考,否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不限制于专业知识,主要考核个人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7年7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必须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数: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名单。如果入围面试名单人员少于3人,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行。
2、资格复审:拟面试对象面试前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相关网站上通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提问考核的形式;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三)综合成绩:按照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合格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各招考单位支付。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核。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可按综合合格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聘用单位公布的职位情况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准确,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中任一条件的,均不可报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关于各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和相关笔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直接拨打附件中聘用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20-83492262;投诉电话:020-89213279)。
本公告由广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