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狮山消委分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标准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
(六)应聘者需要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商行政管理局(狮山镇小塘城区兴祥路),联系人:原小姐,联系电话:86639038。
3.报名所需材料:《狮山消委分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携带本人免冠彩色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可代报名。(注: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考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胜任所需的基本素质、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试结果。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根据考试成绩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需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
(一)如果该轮招聘考生总成绩均未达到合格线,不符合我会对该职位的要求,则不予聘用。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
狮山消委分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