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人才培养过程中分类教学的探索,给优秀创新拔尖人才提供更广阔的成长空间,特制定此优秀新生培养支持计划。
一、设立优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基金
学校从2016级开始设立“本科优秀创新人才培养基金”(以下简称培养基金),用于支持高考成绩优秀且入校后在大学阶段表现优秀的学生。本项培养基金支持对象不含预科班、内高班、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招生、保送生、定向生等特殊类型生源及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学生。
培养基金资助学生总名额由学校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培养基金资助学生遴选分两类进行,即江苏省生源遴选办法和外省生源遴选办法。
(一)江苏省生源遴选规则及培养基金资助办法
设立三个类别的培养基金资助政策。
第一类:文化课成绩排名位于全省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500名,且以A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培养基金支持政策为:提供每学年5万元培养基金支持,累计金额20万元;
第二类:文化课成绩排名位于全省理科1001至4000名、文科501至2000名,且以A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培养基金支持政策为:提供每学年2.5万元培养基金支持,累计金额10万元;
第三类:文化课成绩排名位于全省理科4001至8000名、文科2001至4000名,且以A或B志愿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培养基金支持政策为:提供三年培养基金支持,每学年1万元,累计金额3万元。
(二)外省生源遴选规则及培养基金资助办法
外省生源资助对象的遴选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所在省划定的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及高考总分等因素进行测算,得出其排名因子。根据排名因子,同时参照当年江苏省内生源受资助情况,按照当年省内外实际招生人数比例最终确定外省受培养基金资助名单及资助类别。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二、设立优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支持项目
遴选出的优秀生源,除给予资金支持外,培养过程中还可以享受以下分类优惠政策。
(一)第一、二类
1.从一年级开始,本着双向选择原则,配备学业指导教师;
2.理科类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可自愿直接进入大气科学长望实验班学习;
3.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创新训练科研项目1项;
4.在推荐免试研究生、选派出国(境)学习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第三类
1.从一年级开始,本着双向选择原则,配备学业指导教师;
2.理科类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可自愿直接进入大气科学长望实验班学习;
3.经申报,提供校级创新训练科研项目1项。
(三)第四类
江苏生源文化课成绩排名位于全省理科前25000名(含)、文科前6500名(含)的新生和江苏省外生源排名因子达到要求的新生:
1.一年级结束,可根据学校安排和本人意愿,在学院内本一录取批次各专业间自主转专业一次,不受排名、名额等条件限制;
2.大二开始可自愿选择进入一个长望竞赛班;
3.择优提供校级及以上创新训练科研项目1项。
三、其它说明
(一)对于遴选出来的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若要完整获得以上任一类别的基金支持,需要保持品学兼优:获得第一类支持的学生,除了第一年之外,要求上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第二类的要进入前40%,第三类要进入前50%。若学业成绩未能达到上述要求,则在下一学期停止基金支持。若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将立即停止本培养计划提供的支持。
(二)培养基金用于保障和支持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具体使用办法另行制定。
本办法由教务处和学工处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