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拟公开招聘3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同时,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2、诚实守信,愿意履行政府辅员的职责和义务;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4、身体健康;5、其它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7月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将所需材料送到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3号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人事法规科,联系人:谭小姐、王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29468、86293666。
(2)应聘者可以采取代报名形式,但必须提供书面委托书及代报者身份证。
(3)每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名需提供材料:填写并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有,请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均要求提供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
4、笔试地点待定,面试地点安排在报名地址的8楼电教室,考试地点如有变更、考试时间等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第一次面试。第一次面试总分为100分。测试对象为已报名通过条件审核的人员。面试完毕后对考生依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对象。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考生第一次面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进入笔试人数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第二次面试人员名单。
3、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职位所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能力、仪表形态、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总成绩与体检人员的确认。按“第一次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40%+第二次面试成绩×3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聘用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海经贸网“http://www.nhjm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由我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定《佛山市南海区政府辅助人员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考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二)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93685。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7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