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厦门华厦学院是厦门市政协创办,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学校地处风景港口城市——厦门,毗邻沿海高铁枢纽——厦门北站,是一个集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后勤服务楼、行政办公楼和体育运动场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校园。
学校现有15个本科专业,专业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发展,旨在培养具有绿色理念、创新精神、国际视野,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校训
勤学 修德 明辨 笃实
校长寄语
我梦想着有一天,华厦能成为一所一流的高等教育学府,能在中国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史上留下光辉的一页;
我梦想者有一天,华厦人能以其独具特色的绿色理念与实用技能服务社会,造福民生;
我梦想着那一天,华厦人都会以“华厦”为荣!
今日想梦成真,明日梦想成真!
学科建设与优势专业
学校立足地方,根据福建省及厦门市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结合两岸产业合作与优势互补的现实,以加强做大的六大支柱产业和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导向,构建以民生科技类、信息技术类、现代服务业类等三个学科专业群为主,以人文艺术类专业(群)等为重要补充的战略多科性专业发展布局。
民生科技类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
信息技术类专业: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现代服务业类专业:财务管理、审计学、投资学、物流工程、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
人文艺术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商务英语。
学校培养特色
学校切实贯彻“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理念,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6年全面开展校企合作以来,已与近120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2015年,学校入选“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成为首批30所合作院校之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估,并作为经典合作项目向全国推广,同时受邀参加了由教育部和中兴通讯联合主办的“‘一带一路’产教融合与企业国际化发展论坛暨国际校企合作成果展”,充分展示了学校产教融合创新成果。
跨领域、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通识教育模块: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素养、信息素养、创新意识;
专业教育模块: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岗位方向课程、集中实践课程;
能力提升模块:辅修专业、职业资格培训、学科竞赛、出国深造。
学校奖助学金的助学措施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勤、缓、补、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目前奖助项目共39项,其中奖学金19项,助学金19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缓交1项,覆盖面已达在校生总数的29%。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常勋奖学金、蔡望怀奖学金、蔡望怀锐进奖学金、洪涛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平安”奖学金、“会展”企业奖学金、“北海湾订单班”奖学金、“神游华夏订单班”奖学金、“人人乐定向班”奖学金、“孟强朋辈基金”奖学金、三支一扶奖励、创业奖励等。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厦门市教育基金会陈洪氏助学金、厦门市慈善总会助学金、常勋助学金、蔡望怀助学金、洪涛助学金、郑学檬助学金、服兵役学费补偿、临时生活补助、就业补助金、就业培训补贴、返乡补贴、平抑基金、勤工助学专项经费、“会展”企业助学金、特困团员补助等。
招生省份及专业
学校2017年面向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别为福建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江苏省、吉林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本科招生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物流工程、财务管理、制药工程、物联网工程、投资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审计学、商务英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高职(专科)招生专业:金融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社区康复、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收费标准
学校坚持非营利性办学,2017年学费保持不变。
本科专业:文史类16000元/学年,理工类17000元/学年,艺术类18000元/学年;
高职(专科)专业:8500-10000元/学年;
住宿费1400元/学年。
录取规则
一、普通文理类录取规则
(1)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文化总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省份,按照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情况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录取规则
(1)厦门华厦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非师范艺术类专业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美术类本科线,如生源不满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降分录取。
(2)艺术类投档规则和比例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原则为准。福建省艺术类投档后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专业、综合、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其他省份投档后按文化分排序择优录取。
(3)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 综合分 = 文化投档成绩×60%+专业省统考成绩×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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