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师范)
专业性质:艺术
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培养能够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组织指导社团音乐活动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声乐、钢琴、器乐、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合唱与指挥、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区域音乐历史文化、形体训练、教育概论、学习心理学等。
学生毕业后可应聘大中小幼等各类学校,或进入演出机构、艺术中心、文化企业等单位从事表演、培训、管理等工作。本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音乐技能,需先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
备注:本专业具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