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江南大学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本科学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一般专业800元,艺术类专业3000元,农科类专业220元。课程学分学费一般专业和艺术类专业100元/学分,农科类专业60元/学分。
2、住宿费:1000~1500元/生?年(视不同住宿条件而定)。
江南大学奖励资助
一、优秀考生奖:
我校设立优秀考生奖:全校总分第一名(不分文理科)获得奖金3000元。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40人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高考成绩位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第一名(不分文理科),获奖金2000元。(同一考生不重复获奖,只享受其中奖金额最高的一项。)
二、校综合奖学金:
普通专业学生:一等奖为2400元/人?年,二等奖为1200元/人?年,三等奖为600元/人?年。艺术类专业学生:一等奖为3600元/人?年,二等奖为1800元/人?年,三等奖为900元/人?年。评选办法:每学期结束后,根据德、智、体、科研与创新能力综合测评的成绩(涵盖学业成绩、社会活动、社会工作、各类竞赛等方面)评定。获奖面30%左右。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高校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评选办法:根据德、智、体、科研与创新能力综合评定,评审对象是:1、上学年度学校三好标兵;2、专业成绩综合测评第一名;3、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取得优异成绩者。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评选办法:根据学生家庭困难程度,德、智、体、科研与创新能力综合评定,评定的基本条件: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两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班级前10名(以30人/班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是本年度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五、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是由社会团体、个人、公司或企业的捐赠所设立的奖学金,设奖单位较多,发布较广。主要分两类,一类面向全体学生设立的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的成绩及在校表现评定;另一类是面向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带有资助困难学生的目的,获奖的对象必须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
六、荣智权奖教金:
荣智权奖教金是由荣智权在校设立,用于奖励学校在教学、科研方面成果突出,且深受学生喜爱的老师。荣智权奖教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