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环保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舶驾驶编外合同制岗位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编外合同岗位的船舶驾驶1名职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资格
船舶驾驶员: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服务薄;以及持有三类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驾驶员。
(三) 工作经验:要求具有船舶驾驶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
(四) 其他条件
1. 具有广东省户籍(优先考虑番禺区户籍),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
2. 高中或以上学历。
3. 适合男性,身体健康,能适应船上24小时轮班工作。
4. 年龄条件:要求55周岁以下。
三、岗位待遇
1. 工资待遇:每月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未扣除个人“五险”、“一金”应缴交部分),轮值加班费另计;
2. 区环保局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单位应缴交部分)、享受年休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地点:广州番禺人才市场(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番禺人才办公楼904室)。
(三)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的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3:00时-5:00时,截止至2017年7月25日下午5:00时。
(四)资格审核时,报名者须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1.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船员服务薄和船员适任证书及鉴定证明原件(由发证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提供由计生办出具的未婚证明);
5.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6.打印或填写《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五)应聘者应符合招聘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应聘人员须亲自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职位;
(七)报名及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的人员将由区环保局另行电话通知。
五、组织考试
(一)考试形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问答与实操两个环节:
1.问答环节(占30分):主要提问与环保、驾驶应急处置等相关的问题,考核面试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应急处置问题的反应和思维能力;
2.实操环节(占70分):主要考核船舶驾驶操作、停靠、超船、会船等技能,填写航行日志。
(二)面试地点: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凤山水泥厂旧码头;
(三)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考官:由区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
(五)招聘录用:根据问答和实操的累计成绩,按分数高低录取。
六、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参加区环保局组织的体检,符合相关规定才予聘用。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七、招聘录用
按照区环境保护局岗位合同工管理规定,由区环境保护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区环保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一经录用,要求在区环境保护局工作至少两年以上。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资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番禺人才市场张小姐:84692605;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管小姐:34739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