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马铭鑫等4名同志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拟聘用为高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 0533-3581545
受理时间:
2017年7月6日—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