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专科专业不准设立招考方向,我校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中外合作)专科专业名称更名为影视多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同时对于文理兼收专科专业,须分列艺术文、艺术理计划数。具体文、理科计划分列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层次 | 科类 | 计划数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文 | 125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理 | 62 |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文 | 30 |
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理 | 15 |
影视多媒体技术(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文 | 37 |
影视多媒体技术(中外合作) | 专科 | 艺术理 | 18 |
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依据上述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各专业文、理科计划数填报。
特此说明!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