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民政事业的功能,加强民政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通民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刘桥镇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两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且长期居住的。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愿意为民政事业做出奉献。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处分期间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 7 月 28日至 8月4日。(周六、周日除外)上 午8:30—11:30。下 午1:30—5:30。
2.报名地点:刘桥镇组织人事部门(刘桥镇政府三楼人事办公室)联系人:邱寅晨 联系电话:68856559 68655068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现场填写《刘桥镇公开招录民政协理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数达1:3比例,方可组织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农村、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
(1)按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则相应调减本次招聘计划。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安排到刘桥镇民政办工作,并将录用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
3.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4.民政协理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1890元/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5.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1. 民政协理员属政府购买的特定公益性岗位,由通州区民政局和刘桥镇人民政府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2.薪酬收入按通州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实施方案执行。
3.建立民政协理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公益性岗位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可向区民政局申报补充计划,从民政协理员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八、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刘桥镇党政办、民政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8856585、68655068,。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8856560。
附件:
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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