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办于6月11日至6月14日进行了加分审核。根据黔府函(2011)444号批复,省人民政府已于2011年12月30日同意撤销德江县合兴土家族乡设立德江县合兴镇,2012年报考德江县合兴镇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从2012年7月6日起至7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地区招考办公室反映或举报。招考办将按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举报人及情况严格保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不得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
0856-5585967(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856-5210051(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6-5223368(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2012年铜仁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县、乡行政机关)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信息表
2012年铜仁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六大类机关)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信息表
2012年铜仁市招考公务员(定向招录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信息表
2012年铜仁市招考公务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机机关)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信息表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