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仲裁员及仲裁辅助人员11名,由深圳市中深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
(一)仲裁辅助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热爱劳动人事仲裁事业;
2.熟练掌握office、WPS办公软件操作技能;
3.听打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
(二)仲裁员职位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2.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3.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4.曾任审判员的。
三、工资待遇
仲裁员年薪酬总额(税前)为10-14万元;仲裁辅助人员薪酬总额(税前)为8.5-10万元,仲裁辅助人员根据履历和工作表现可适时转为仲裁员,具体标准参照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18:00止。
(二)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请附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2.身份证、户口本;
3.毕业证书;
4.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rlzyjbgs@szft.gov.cn。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82918158。
王先生,联系电话:0755-82918257。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人员任何费用。
五、录用程序
(一)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9月2日上午9:00(星期六)。笔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当天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福田区人力资源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原件。
(三)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9月3日上午9:00(星期天),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作为招录成绩依据。
(四)招录:择优录取,录取人员由深圳市中深力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派遣至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深圳市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中深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