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检查辅助人员公告》,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已经完成。因个别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根据招聘公告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现将第四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及补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9月5日止。
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公示后如无异议,将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