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力量,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区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拟向全区选调在编人员到区委宣传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数
行政编制人员3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其中1名计算机类专业、1名中文文秘类专业)。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赣榆区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在职在编科员级及以下公务员,全额财拨事业编制人员。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4、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品行良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刑事处罚记录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2日止。
2、报名方法:登录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http://www.ganyu.gov.cn)网站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将报名表及报名所需其他材料报送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行政中心5楼510室)。
3、报名者需提供资料:
⑴报名表;
⑵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⑷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委宣传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要求的,将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选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行政岗位和中文文秘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计算机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笔试采用百分制;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百分制。
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四)考察与体检
成立由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组成的联合考察组。行政编制考生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事业编制考生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宣传部领导班子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的,由宣传部领导班子决定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赣榆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选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区委宣传部0518-86223191
区委组织部0518-86223260
六、其他事项
1、本实施方案由赣榆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518-86223191
联系人:王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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