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要求,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决定适当放宽报考资格条件,现对《中共衡东县委统战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人员年龄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作“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要求,工作经历不限。但原公告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条件不变。
三、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9月27日。
四、本补充通知由县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东县委统战部
2017年9月21